您好,欢迎来到自贸港人才网!请 登录免费注册
海口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投诉机制
作者:党朝峰 来源:https://www.hinews.cn/news/system/2024/03/12/03312 日期:2024-03-13 浏览

 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3月12日消息(记者 党朝峰)工作程序不规范、工作结果有异议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,遇到这些问题可以投诉。日前,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投诉工作制定机制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,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切实解决企业、群众遇到的问题。

 投诉渠道

  企业、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就进行意见反馈:

  1.咨询电话:

 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:0898-68724369/68724370

 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(龙华分局):0898-66768624

 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(美兰分局):0898-66272351

 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(琼山分局):0898-65801481

 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(秀英分局):0898-68923086

  2.接访地址: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室

  3.收件地址: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

  4.各区(园区)行政审批部门审批、核实的项目,由所在地的审批部门受理。

 投诉对象及内容

  (一)投诉对象

  海口市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。

  (二)投诉内容

  1.工作程序不规范。未按规定的程序及承诺时限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事项的。

  2.工作结果有异议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事项办理结果存在异议的。

  3.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。存在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现象,态度恶劣、言语粗暴、刁难群众等。

  处理投诉程序主要包括受理、调查、反馈和回访四个部分。

  (一)受理

  接到投诉后,工作人员评估并确认是否属于投诉处理范围。属于处理范围的,应及时受理;不属于处理范围的,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其他反映渠道。

  (二)调查

  归口业务科室组织专人负责开展调查、处理,形成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。

  (三)反馈处理

  归口业务科室指派专人核查情况后,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。工作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并向投诉人反馈;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规划核实事项的投诉,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,需经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可适度延长期限,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,并及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。

  (四)回访

  设立回访机制。处理投诉事项完毕后,经办业务科室负责人需对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,了解投诉事项是否得到解答及解决。